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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什么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20:49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方拥有 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虽然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但并不拥有所有权。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者,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租赁物,或者在承租人违约时通过法律手段取回租赁物。此外,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并在租赁物造成第三方损害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来说,出租方在融资租赁中的主要权利包括:

租赁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最终所有权,无论租赁期如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收取租金的权利: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在承租人违约时采取相应措施。

租赁物的处分权:

出租人可以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

索赔权:

出租人有权因供货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权利,并可以将其转让给承租人。

取回权:

在承租人破产或违反合同规定时,出租人有权取回租赁物。

这些权利保障了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核心利益,使其能够在租赁期间内有效地控制和管理租赁物,并在租赁期结束后获得租赁物的最终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