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有哪些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17:54
租房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金支付
承租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
滞纳金在租房合同中一般叫违约金,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租赁物返还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屋使用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维修责任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法律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建议双方仔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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