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仲裁数量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8:04:49
仲裁数量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人员编制不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大部分专职仲裁员同时也是行政人员。由于身份归属不明确和职级问题未解决,导致仲裁员缺乏发展空间,留不住人,从而影响了仲裁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手续繁琐且费用较高:
目前仲裁手续较为繁琐,收费标准也高于诉讼,这使得一些当事人更倾向于选择诉讼而非仲裁。
缺乏强制执行的法律授权:
仲裁委员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授权,对于裁决后“不执行”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制度应对,这也导致部分当事人对仲裁结果缺乏信心。
国际形象和信任度问题:
中国仲裁机构的“半官方”色彩使得不少外商对中国内地解决纠纷缺乏安全感,更倾向于将纠纷转移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仲裁解决。
《仲裁法》实施问题:
《仲裁法》颁布十年来,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仲裁案数量与诉讼数量相比差距很大。
综上所述,仲裁数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人员编制不足、手续繁琐、费用高、缺乏强制执行法律授权以及国际形象和信任度问题等。为了提高仲裁的数量和效率,有必要从这些方面入手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