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牵连犯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59:26
法定的牵连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而并罚的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实行并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者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实行并罚。
海关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以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实行并罚;税务人员收受贿赂不征、少征税款的,数罪并罚;特殊例外:司法人员受贿枉法从一重,而不是并罚。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的犯罪
实施《刑法》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行为。
基于刑罚预防目的而特殊规定的犯罪
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之后又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行为的。
常见的牵连犯类型
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
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
牵连犯的分类
手段牵连犯: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
结果牵连犯: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以上是法定的牵连犯的主要类型和情形,具体应用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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