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12:50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其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有以下几种形式:
公证遗嘱:
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内容进行公证。
自书遗嘱:
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遗嘱人口述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录音遗嘱:
遗嘱人口述内容,由他人录音制作,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达其遗嘱内容,也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效力通常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如果存在内容抵触的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神志清醒,按照自愿原则立下遗嘱内容,不存在第三方强迫的情形,否则遗嘱可能无效
相关文章
- 01-17 房产遗嘱公证哪里办理
- 01-16 遗嘱可在姐姐哪里吗
- 01-16 哪里能按手印
- 01-15 美国高中化学看什么书
- 01-13 工作的性质有哪些
- 01-13 合肥哪些地方拆迁
- 01-13 遗嘱继承有哪些
- 01-13 哪些债务是个人
- 01-12 合同有哪些内容有哪些
- 01-12 签约注意哪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