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为什么交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6:56:19
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它是动产物权变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物权公示原则的具体体现。动产交付的法律意义在于公示,即通过交付这一行为向外界宣告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
动产交付有以下几个作用:
保护第三人利益:
通过公示动产物权的变动,使得第三方能够了解相关的权利状态,从而保护他们不受未经公示的权利变动的影响。
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动产交付制度确保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动产交付有几种不同的形态:
现实交付:出卖人将动产的占有直接转移给买受人。
简易交付: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占有该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即视为交付。
指示交付: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实际交付。
占有改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继续占有该动产,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再将该动产交还给受让人。
动产物权的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即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自交付时发生。对于特殊动产,如汽车,虽然可以办理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