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莲百科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违反财务规定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16:55    

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成本费用互化:

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账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项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控制税前扣除比例及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

费用资本(产)互化:

将属于费用项目的账务处理变为资产,从折旧中递延税前扣除,或将属于资产类科目的支出直接确认费用,当期税前扣除。

挪用公款:

将企业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或他人账户,用以个人私利,而非组织的正当运营或发展。

虚假报账:

编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等。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未依照法律规定建立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

原始凭证问题:

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会计处理方法变更: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会计记录文字或记账本位币使用不当:

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会计资料保管不当: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导致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

制作虚假的会计凭证、账簿。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

预算执行违规:

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预算收入;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行为:

包括隐瞒、截留、坐支应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将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财政专户资金;个人借用公款超过6个月不还;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法律,给企业或组织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因此,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