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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限日期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46:50    

法院审限日期是指 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具体来说,它是指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或刑事诉讼收到人民检察院案件的次日起至宣告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这个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

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再审: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不计入审限的情形:

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和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理和公正裁决,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案件未能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法院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延长,并需获得相应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