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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于成龙简介(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0 10:07:52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公元1617年出生。

公元1639年参加乡试,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当时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导致正榜无名)。

公元1644年明朝灭亡。

公元1647-1651年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四年,同年乡试落榜。

公元1654年由于长兄于化龙病故等原因,忙于家务后期未参加考试。

公元1656年赴吏部谒选,获得候补知县的身份。

公元1658年其父病逝。

公元1661年于成龙入国子监学习,结业后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公元1667年在罗城任职七年,政绩突出,被广西总督卢兴祖、广西巡抚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公元1669年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公元1673年其在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擢武昌知府,同年爆发“三藩之乱”。

公元1674年5月麻城县发现“伪札”,于成龙迅速平息,8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其后又平息何士荣叛乱,其表现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公元1677年升湖广下江防道道员。

公元1678年升福建按察使(臬台)。

公元1679年第三次被举“卓异",升任福建布政使(藩台)。

公元1680年其被擢为直隶巡抚。

公元1681年受到康熙帝召见,称赞他为“清官第一”,下赐帑金、御马,并御制诗歌赠送给他,以示宠幸,旋升为两江总督(江南江西总督)。

公元1684年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去世,赠太子太保,谥号“清端”,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