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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什么判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35:20    

嫖娼行为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规定。以下是具体的判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相关规定

收容教育: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组织、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嫖娼行为的判罚包括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刑事犯罪。具体判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