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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程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6:50    

竣工验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

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步骤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对符合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步骤包括: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其他相关步骤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并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

这些步骤确保了工程在正式验收前经过自检、预验和验收组的多重检查,以验证工程质量和合规性。建议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