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立案意味什么(民事诉讼再审裁判会出现的几种结案方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4 10:38:05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对审判结果不服可以提出再审申请,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包括案件当事人和案外人。 当事人包括案件的原告、被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当事人死亡的其权利可以继承。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执行标的与原判决、裁定有关,先提执行(标的)异议。
提起再审的主体大概有五类:
(1)本院院长;
(2)上级法院;
(3)双方当事人及其权利承继人;
(4)检察院;
(5)案外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一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
(一)案外人对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享有实体请求权,主要是物权。
(二)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
(三)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四)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终止后申请。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五)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第三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是指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
第四百二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案件经过再审审理后,一般会以什么结果结案?
1.维持原判。无论按一审程序的再审还是按二审程序的再审,都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一款第一项维持原裁判的情况。在实践中原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再审裁判一般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2.改判。再审改判包括部分或全部改变或部分撤销原裁判判项。经再审审理,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予以改判。再审事由成立并不意味着原审裁判解决就必然被改判,部分实体性事由以及程序性事由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并不足以导致改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裁判方式只适用于按二审程序的再审。民诉法第177条明确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不得发回重审,而且发回仅限一次。原判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由再审法院认定事实后作出裁判,但原审未对基本事实进行审理的,可以发回重审;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4.终结再审程序。再审审理期间,出现某些情形致使诉讼无法或无必要继续,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4条规定,再审申请人申请撤回再审请求,或可以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检察院撤回抗诉,以及符合第400条终结再审审查其中一些情形的,均可作终结再审程序处理。
第四百条 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
(一)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四)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
(五)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六)有本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第四百零四条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第四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百零六条 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5.对调解书再审的特殊结案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7条的规定明确,对不应当裁定再审的调解书再审后的结案方式。根据启动再审主体不同,作区分处理:一是因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进行再审的,原审调解并不违反自愿原则,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虽然此时案件已经进入再审,但用判决维持调解书于法无据,且有可能存在上诉的问题,故使用驳回裁定。二是因检察监督对调解书进行再审的,再审中认为调解书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到不宜驳回检察监督,故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6.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8条规定,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准许的,一审原告可以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但之后不得重复起诉。
第四百零八条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再审立案改判概率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案件进入再审的几率都不大,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必须进行审查,确定案件是否确有错误。如果有错误,才能进入再审。绝大多数的再审申请是被驳回的。即使进入再审,不代表就一定能够改判,所以改判的几率很小。
民事再审立案意味着案子符合再审的立案条件。一审二审判决一样,申请再审后立案审查,意味着案件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审查确定存在问题,属于错误判决,法院可能会决定再审。如果审查后法院认为没有什么错误,就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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